首 页  >  招生简章  >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19 08:52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

  2025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直接攻博申请。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申请人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直博生报考信息表》《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直博生报名材料”+学生姓名)电子版发送至申请学院教务科电子信箱,并将以下纸质材料交送或邮寄至学院教务科:

  1)《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仅限EMS方式):

   西土城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6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南丰路1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 邮编:102206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地点

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10-62282163

zhangxu2022@bupt.edu.cn

教二楼425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2电子工程学院

010-62283720

see_bupt@126.com

教四楼431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3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010-62282679

jsj_yjsjw@bupt.edu.cn

教三楼810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10-62283635

wayjw@bupt.edu.cn

学发202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5人工智能学院

010-62285128

aixyyjs@163.com

创新楼218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6集成电路学院

010-62286875

wujingsa@bupt.edu.cn

学生发展中心201

(西土城路校区)

007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10-66605530

47317581@qq.com

邮政楼310室

(沙河校区)

008经济管理学院

010-62283397

jgyjsjw@163.com

经管楼216室

(西土城路校区)

009理学院

010-66605855

kuangying@bupt.edu.cn

理学院楼322室

(沙河校区)

  2.取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 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请登录各院网站查询,时间约为2024年9月底至10月初;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接收程序

  1. 北京邮电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直博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直博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以便录取其他直博生。

  3. 所有拟录取直博生需于2024年11月1日-11月8日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且于2024年11月9日(外地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交送或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本人签字确认)。

  2)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网上报名时下载)。

  3)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肌酐(Cr)、葡萄糖(Glu)和血常规。

五、奖助体系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优秀学生科研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和范围以学校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准。

六、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取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入学前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返回首页  |  返回顶部